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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總統指出,國軍是台灣民主發展、政局穩定最堅實的後盾和堡壘。國軍要「為國家的生存發展而戰」、「為百姓的安全福祉而戰」。簡單的說,誰要侵犯台澎金馬、誰要消滅台灣,誰就是敵人,這一點絕不能有任何的模糊和懷疑。
我們必須嚴肅的認清一個事實,中共所謂的「一個中國」,歸根究柢就是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」。中共憲法說:「台灣是”中華人民共和國”神聖領土的一部分」。這種說法我們絕無法接受。
事實證明,國軍是台灣民主發展、政局穩定最堅實的後盾和堡壘。國軍是台灣的國軍,不管政黨如何輪替,都不能撼搖我們「為何而戰,為誰而戰」的中心信念。國軍要「為國家的生存發展而戰」、「為百姓的安全福祉而戰」。簡單的說,誰要侵犯台澎金馬、誰要消滅台灣,誰就是我們的敵人,這一點絕不能有任何的模糊和懷疑。
台灣是一個主權完整的國家,這是一個歷史的事實,我們有自己的憲法,有民主自由的體制,但是對岸的中共從來都不願意承認台灣的存在。儘管我們一再釋出善意,尋求兩岸的和解、合作與和平,但是對岸一直不尊重台灣人民的感受,蠻橫霸道的逼迫台灣接受中共的「一個中國」和「一國兩制」。
公元二千年,北京當局發表「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」,其中片面的宣稱:「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,中華民國結束了它的歷史地位」。
對於中共而言,堅持台灣中華民國的主權尊嚴、尋求國際社會的認同、甚至講「主權在民」、「命運共同體」,都是搞分裂、都是所謂的「台獨思想」,這樣的論調,我們絕不能接受嗎。
台灣就像一艘船,一艘堅固的軍艦,兩千三百萬人民同舟一命、休戚與共,我們應該不分彼此、同舟共濟,為台灣的永續發展而奮鬥,為台灣人民的生活福祉而努力。
認清軍隊國家化真諦,為捍衛國家獨立而戰
台灣擁有自己的主權、總統、人民、政府、軍隊與政治體制,國軍堅持效忠國家,認清軍隊國家化真諦,為捍衛台灣主權而戰。
就國際法之原理或統治現狀以觀,台灣絕對符合明確領域、定住國民、實效統治政府等三項國家成立要件。
且就國軍之立場而言,軍人天職乃在保國衛民,我國五十年來所徵調之兵員悉數來自台灣,軍隊所保護的領土,也是當前國家有效統治範圍的台澎金馬。
國軍不但「效忠綠化的台灣中華民國」,更應該「效忠合法變更國號後的台灣共和國」,並認知國軍的神聖使命是「為保護台灣人民而戰」和「為捍衛台灣獨立而戰」。
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強調,只要是依憲法由人民選舉出來的總統,國軍都有絕對服從的義務與責任。 這也正是貫徹「軍隊國家化」及軍人嚴守「政治中立」的具體展現。
軍事發言人室指出,國軍效忠國家,服從三軍統帥領導,為一貫立場。
發言人室表示,依憲法第三十五條、第三十六條及國防法第八條規定,總統為國家元首,對外代表國家, 並統率全國陸海空軍,為三軍統帥,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。
發言人室說,憲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: 「全國陸海空軍,須超出個人、地域及黨派關係外,效忠國家,愛護人民。」。 國防法第五條也規定:「陸海空軍,應服膺憲法,效忠國家,愛護人民」,國軍效忠國家, 服從三軍統帥領導為軍人應盡的責任與義務。
軍事發言人室指出,國軍的立場與使命, 在遵守憲法及國防法的精神與規定,國軍是國家的軍隊,是全民的國軍,也是台灣全國的國軍; 國軍一切作為,即依憲法及制度規範,服膺民主,嚴守法治,保持行政中立,確立軍隊國家化。 全體國軍官兵,自應謹守分際,對國家忠誠、對團隊忠誠、對長官忠誠;在行為上應遵從法令規定, 不得批評長官,如果公然辱罵長官則依「陸海空軍刑法」或「陸海空軍懲罰法」規定,應受判刑或撤職處分。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說,國軍本於「軍隊國家化」,並非任何個人或政黨的軍隊,不論那一個政黨執政, 國軍恪遵憲法,效忠國家,確保台澎金馬,愛護兩千三百萬同胞, 「為台灣國家生存發展而戰、為台灣百姓安全福祉而戰」的堅定信念絕不會動搖。